关于2010年普通高校招生申请报名人员
办理二代居民身份证有关事宜的紧急通知
各设区市高招办:
根据闽招委[2009]15号文件规定,所有2010年普通高校招生申请报名人员均须持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现场确认。考虑到各地申请报名的人员可能尚未办理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实际情况,为确保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顺利进行,经商省公安厅户籍管理部门同意,现就办理二代居民身份证的有关事宜紧急通知如下:
一、拟申请报名的人员如需要办理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应在11月25日前到当地公安户籍管理部门申请加急办理二代居民身份证。
二、请各县(市、区)高招办及各有关学校负责将本通知内容在本地区或本单位广为宣传,让准备申请报名的人员周知。
三、请各设区市高招办速将本通知转发至所属县(市、区)高招办及各有关学校,并请主动与当地公安部门联系,以便共同配合做好这项工作。
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