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2010年度仙游县教育工作会议的通知
各中小学、县直幼儿园、县特教学校、县教师进修学校:
为认真回顾总结2009年全县教育工作成效和工作经验,表彰一年来在教育管理和教育教学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谋划部署新一年的教育工作,推动仙游教育事业更好更快发展,经研究决定召开我县2010年度教育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待定
二、会议地点
县教育会场。
三、参加对象
各中学、中心小学、县教师进修学校、实验小学、仙师附小、特教学校校长,县直幼儿园园长,教育局各股室、中心负责人参加。
四、会议内容
㈠表彰先进。
㈡先进单位和个人代表发言。
㈢郑局长作年度工作报告,部署2010年度教育工作。
㈣县委、县政府领导讲话。
㈤举行第四届校长论坛(主题:1、新课程背景下,如何加强中小学教学常规和质量监管,提升学校办学水平与品位;2、新课程背景下,如何促进教师专业成长、岗位成才;3、新形势下如何深入挖掘和充分发挥学校优势,创新办学机制和办学模式,创建“规范+特色”学校。三个专题各校任选一个)。
五、各类先进评选办法及名额分配
㈠管理先进单位(30个)
1、评选对象:各完职中、初级中学、中心小学、九年一贯制学校、县教师进修学校、实验小学、仙师附小、特教学校,县直幼儿园
2、评选依据:综合考评各校教育教学管理与创新发展以及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情况。
3、评选办法:先由各学校自行申报,填写申报表,提交1500字以内的学校工作实绩、亮点汇报(实绩、亮点指一年来所取得的突出成就:与上一年度相比取得显著进步之处;围绕县委教育工委、县教育局工作思路,及时全面落实并获得上级表彰或行文表扬之处;牵头组织开展全县性重要工作并取得实效,获得上级表彰或行文表扬之处;专项工作因机制创新、试点示范等得到上级肯定并行文推广或召开现场会推广之处;单位业务工作富有成效或具有创造性,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福建日报》、《湄洲日报》、《莆田通讯》和《人民教育》、《福建教育》等党报党刊和国家级、省级教育报刊,以及各级党委、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内部信息专报件上,总结经验加以宣传推广的);再由县委教育工委、县教育局根据素质教育评估结果和学校工作实绩、亮点进行综合评定。
㈡管理先进集体(80-100个)
1、评选对象:
中学:各处室、教研组和四个及以上班级的年段;
小学:所有完小(含中心小学)、中心幼儿园。
2、评选条件:依据省教育厅《常规管理》要求和管理先进单位评选条件。
3、名额安排:各中学呈报一个处室或教研组或年段(四个及以上班级的);各中心校呈报一所完小或中心幼儿园)。
4、评选办法:实行学校差额推选、定额呈报办法。先由各学校班子集体研究,提出2-3个候选对象(其中:小学至少有1个为基层校),然后,召开推选大会(中学全体教师参加、小学由中心校级领导和所有基层小学校长并邀请乡镇分管领导、教管办负责人参加,参会人员签到并备案,下同),候选先进管理集体负责人在会上述职后,由全体参会人员民主投票推选出1个先进管理集体,再呈报县委教育工委、县教育局(呈报材料:呈报表一式两份;1000字以内的管理先进集体工作实绩、亮点汇报),组织有关职能股室、中心根据平时专项工作督查情况和学校提交的工作实绩、亮点汇报进行综合评定。
㈢先进个人
1、管理工作先进个人(100人)
⑴评选对象:学校校级领导,各处室负责人(含正、副职)
⑵评选条件:
①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工作勤奋,作风正派。
②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理论素养和较强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在推进课程改革、实施素质教育中起带头和模范作用。
③具有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和组织协调能力,能积极配合学校领导及各部门抓好学校管理和教育教学工作且取得突出成绩。
④具有较高的决策水平和领导能力,熟悉现代学校行政和教育教学管理工作,所负责的本职工作成绩显著,深得学校领导和师生的肯定和赞许。
2、优秀班主任(200人)
评选条件:
⑴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忠于党的教育事业,师德高尚,热爱班主任工作,事业心、责任心强。
⑵具有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和较强的班级组织管理能力,能面向全体学生,注重学生的全面发展,所带班级有良好的班风、学风,教书育人成绩突出。一年来,所带班级无发生学生违法犯罪、无发生安全事故。
⑶从事班主任工作连续两年以上(含2年)或累计5年以上的现任班主任,现所带班级年辍学率城区小学、中学必须分别低于1%和2%,农村学校必须低于3%的。
3、先进德育工作者(120人)
⑴评选对象:所有参与德育工作的学校班子成员、教师
⑵评选条件:
①能模范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德育工作,有较高的德育理论水平和较强的德育工作能力,德育工作成绩突出。
②能认真贯彻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和《中共福建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的意见》,认真执行《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规。一年来所带班级学生无违法犯罪及无发生学生伤害事故。
③能重视并认真做好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教育”和小公民道德纲要“四进”(进家庭、进学校、进社区、进公共场所)工作。
4、先进个人评选办法
实行学校差额推选、定额呈报办法。即:由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根据下达的评先评优指标(见附件1)的1.5-2倍的比例提名候选先进个人人选(其中:小学至少有50%为基层校人选),然后召开推选大会,候选先进个人述职后,由全体参会人员民主投票推选出各类先进个人人选,再呈报县委教育工委、县教育局(呈报材料:呈报表一式两份;1000字以内的先进个人工作实绩、亮点汇报),组织有关职能股室、中心审核后,提交委、局领导班子会议研究确认。
六、评选要求
1、先进单位评选实行计生、综治安全、减负工作一票否决,今年度被教育主管部门通报批评三次及以上的也不予评选。
先进个人评选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一票否决:①本年度因违规违纪受到党政纪处分或通报批评或效能告诫的;②有乱收费或从事有偿家教或体罚、变相体罚学生等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行为的;③不接受学校合理的工作安排,或工作推诿扯皮、严重失职,造成不良后果,或无故旷工,或上课经常迟到、早退,或病事假超过规定的。
2、各类先进推选要注重实绩,工作成绩突出,被上级表彰或善于总结工作经验,撰写相关教育工作论文,并在国家和省、市级教育会议上交流推广或刊登在国家级、省级教育报刊上加以宣传推广的,可优先推荐。
3、各校在评选先进过程中应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必须召开全体教职工会议,原原本本传达学习本文件(会议要签到并备案)并将本文件张贴在校务公开栏中,确保全校每一位教职工都明明白白。同时,要严格按文件规定程序做好评选工作,校党支部和工会要切实履行监督职能,确保评先评优工作顺利进行。
4、凡有举报没有把本文件传达到位的或没有按文件规定程序操作的,一经查实,取消该学校今年度各类评先评优资格。
5、各类先进呈报材料(呈报表一式两份,工作实绩、亮点汇报),务必于12月28日前报县教育局(优秀班主任、先进德育工作者送未保办,管理工作先进个人送人事股,其它的先进材料按学校类别分别送中教股、初幼教股、职成教股),逾期的视为自动放弃。
相关表格请点击下载文件:【02009】42号+关于召开2010年度仙游县教育工作会议的通知
附:1、各类先进个人推荐名额安排表
2、2009年度学校管理先进单位(先进集体)呈报表
3、2009年度学校管理工作先进个人、先进德育工作者呈报表
4、2009年度优秀班主任呈报表
中共仙游县委教育工委 仙 游 县 教 育 局
二00九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教育 工作会议 通知
抄送:市教育局,存档。
中共仙游县委教育工委办公室 2009年12月2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