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县2009-2010学年度中小学、幼儿园上学期末
和下学期初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学校: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规范中小学校历和作息时间安排有关事项的通知》和市教育局的校历安排,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现将本学期末及下学期初的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校历安排
(一)本学期末:
1、各学科考试结束时间:
中学:2010年2月4日(农历12月21日)
小学:2010年2月2日(农历12月19日)
2、学期结束时间
中学:2010年2月6日(农历12月23日)
小学(幼儿园):2010年2月4日(农历12月21日)
(二)寒假时间:
中学:2010年2月8日-2010年2月28日(农历09年12月25日-10年1月15日)
小学(幼儿园):2010年2月6日-2010年2月28日(农历09年12月23日-10年1月15日)
(三)下学期初:
1、到校时间:学校行政、后勤人员2010年2月27日(农历正月14日),教师2010年2月28日(农历正月十五日)。
2、注册时间:2010年3月1-2日(农历正月16-17日)。
3、正式上课时间:2010年3月3日(农历正月18日)
二、工作要求
(一)本学期末:
1、各校应根据时间安排,提前有序地安排好期末各项工作。
2、要认真抓好学期复习考试工作,端正考风,严肃考纪;以人为本,公正、客观地填写好学生的学习成绩、操行评语;写好告家长书并进行家访。
3、做好中小学教研片区教科研活动小结。
4、布置教师备好下学期所担任的课,并提前写好一周课时的教案,确保上好第一节课。
5、充分利用春节外出人员回乡的有利时期,各校协助所在地乡镇(街道)做好本地户籍学龄儿童在外就读取证工作。
6、放假前,各校要清点校产,认真稽核账目,理清财物,并做好校务公开。中职学校各专业实训设备要做好维护保管工作。
7、寒假期间,各校要切实加强期末和寒假期间的安定、稳定工作和学校财产安全保护工作以及对学生进行甲流防控等相关的安全教育。安排好寒假期间的护校人员,并要有行政人员带班,做好来访来客登记和文件报刊的收发等工作。
8、寒假期间严禁乱办班、有偿托教、乱补课、乱收费,违者将追究学校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9、过一个文明、祥和、欢乐的春节。严禁教职员工参加封建迷信、赌博等不良的活动。
(二)下学期初:
1、学校行政、后勤人员应提前到校做好期初各项工作的安排。教师要提前备好一周的课,确保上好第一节课。
2、严格控制流生。各校要认真组织动员学生按时到校办理入学注册手续,查摆“易流”对象,密切配合乡镇、村干部,组织人员重点家访,通过各种途径采取有效办法动员辍学生回校复读。各校要按照《仙游县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管理责任书》,做好家访动员记录,落实制止流生责任制和汇报制度,切实有效地制止流生。
3、认真学习贯彻县年终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参照县局2010年度教育工作思路和“十一五”教育工作规划,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制定新学期切实可行的《学校工作计划》、《德育工作计划》及各处、室、股(组)、年段等工作计划,并根据《课程计划》和《关于规范中小学校历和作息时间安排有关项的通知》科学安排好“三表”。各校在制定明年工作目标和发展规划时,要确定好全年的工作重点,以表格式形式上报局相应的股室,经审核认定后,作为年终工作落实情况考评的重要依据(附局年度重点工作责任分解一览表作为参考)。各项工作做到务实求真,责任明确、方案具体、具可操作性。
4、严格执行县下达的收费标准,并张榜公布,做到公开透明。严禁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标准和搭车收费,违者将严肃追究法人代表和相关责任人责任。
5、加大不合格民办幼儿园整顿取缔力度,加强对民办幼儿园的管理,规范办学行为;各中心小学开学初配合乡镇政府公示辖区内合格与不合格民办园名单,广泛宣传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整顿规范民办园工作的目的、意义,提高全社会对整顿和规范民办幼儿园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
二0一0年元月四日